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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民俗剪纸的保护

手工剪纸 2018-04-06 12:18:58
蔚县民俗剪纸的保护 蔚县民俗剪纸的保护

对于蔚县剪纸的保护不可一概而论,应根据其两种存在形态有针对性地实施保护:属于物质文化遗产形态的蔚县剪纸早期制作工具、历代剪纸大师的作品、窗花作品等采取静态保护;而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的剪纸技艺传承人、传统制作工艺、其蕴含的民俗文化等则采取活态保护。这两种保护措施双管齐下才能对蔚县剪纸做到行之有效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 2003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被解释为“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方式、知识、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被不同社区和群体在适应周围环境和自然的过程中和与其历史的互动中不断地再创造,为他们提供持续的认同感,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蔚县民俗剪纸的保护


据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过程中人们提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活态保护”的保护方法,认真研究“活态保护”并贯彻实施就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得以实现的关键。“活态保护”观念是相对于 “静态保护”而言的。静态保护的对象是物质文化遗产,是置放于博物馆或相类似的环境里的一件件物品,使人们静静观赏、品味曾辉煌过的文明。而活态保护的对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与物质文化遗产相伴产生又延续至今,与前者相比是一种仍然继续着的文明。


总之,静态的保护和活态的保护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前者是将物质形态的“有形”文化遗产加以搜集整理,是在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后者是将非物质形态的“无形”文化遗产加以弘扬延续,是在传承民族文化遗产。两种保护同时开展并发挥其功效,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使得蔚县剪纸的保护做的完整、到位。